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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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
- 1984年6月省编委以浙编(1984)年59号文批准成立浙江省建筑定额站。
- 1989年11月省编委以浙编(1989)30号文批准在省建筑定额站增挂建设厅定额管理处牌子
- 1990年5月根据省建设厅浙建人干(1990)6号“关于省建筑定额站内设机构问题的批复”意见,本站设立办公室、定额管理科、价格费用科、电算技术科四个科室建制。
- 1991年12月省编委以浙编(1991)126号文批准本站为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
- 1996年6月根据省编委浙编(1996)6号、省建设厅浙建政(1996)97号文批准,本站更名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并赋予六项管理职能。
- 1993年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定(1993)34号文件精神,本省建立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站。
- 1997年1月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建(1991)22号文件精神,本省建立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站。
- 1997年1月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职(1997)12号、浙建政(1997)24号文件精神,本省建立了“浙江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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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范围变化 一九八四年-一九九○年八月,本站主要任务: |
- 负责全省建筑及通用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的编制、修订、补充、解释管理、参加全国概预算定额的编制工作;
- 负责全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的组织修订和管理工作;
- 参加全省建筑安装取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 参加审核各市、地的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工作;
- 指导各市地定额站的工作;
- 积累、汇编定额资料和开展定额研究工作;
- 总结交流定额和概预算工作的经验,负责推广和指导应用电算编制概预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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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年起增加以下任务: |
- 市政定额、园林定额的编制、修订、补充和日常管理工作;
- 房修定额的解释、补充、修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调整各类建设工程价格指数的调查、测定和发布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造价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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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为适应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经省编委浙编(1996)6号文件批准,本站更名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其职责为: |
- 受省建设厅委托负责制订、修订、解释并管理本省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 负责调研、测定、发布工程造价价格及指数,编制、参与调整本省建安工程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的预算价格;
- 参与监督、检查工程承包合同价、标底价、结算价,调解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 负责推广、应用电算编制概、预算并进行造价管理等项工作;
- 受省建设厅委托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报批并承担日常工作;
- 指导各市、地定额造价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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