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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交流

如何处理好高速公路跟踪审计过程中的若干关系

-- www.zjzj.net 2014-05-08 --

本文件出处: [服务指南-论文交流]

    摘要: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时间跨度长,需要面对的单位多,涉及的关系方方方面面。跟踪审计如何立身审计技术本身,避免陷入利益纷争,需要处理好几种关系:一是抓重点和全过程的关系;二是跟踪审计与工程建设管理的关系;三是跟踪审计与工程咨询、服务的关系。

    关键词:跟踪审计  全过程  重点关键环节审计  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浙江省的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均应实施跟踪审计。该项工作从2005年起步,到2011年全省第三次招标选择跟踪审计单位时,已有55家跟踪审计单位参与了全省的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单位需要面对国家审计部门、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方方面面,所涉及的关系错综复杂。跟踪审计如何立身审计技术本身,避免陷入利益纷争,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抓重点和全过程的关系

    高速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建设周期一般在三年以上,再加上二到三年的工程结算期(含缺陷责任期),实施一项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前前后后一般要五到六年时间。现在省内通常的做法是跟踪审计单位应项目业主要求向现场派驻数名现场审计人员,实施全天候跟踪审计。从实施效果来看,现场审计人员要么被当成“第二监理”,奔波在工程一线;要么当个“二传手”,被动的签字。审计效果并不佳,同时还给审计机构带来廉政风险。如何更好地发挥跟踪审计作用,提高审计效率,需要处理好抓重点和全过程的关系。

    1、变全天候跟踪为重点关键环节跟踪

    在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收费有限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要研究跟踪审计介入的时间点和介入深度,要把全天候跟踪变为“重点关键环节”的跟踪。建设项目的重点关键环节一般表现在以下方面:项目决策;设计和施工招标投标;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招标投标;项目重大变更;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财务决算等。

    2、体现及时性

    在审计过程中要体现跟踪的及时性,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重大活动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要及时跟进。跟踪审计实际上就是跟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作,沿着项目的建设周期这条主轴展开全程审计。抓住关键点,及时的对这些环节实施跟踪、发表审计意见,可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又保证了跟踪审计的连续性。

    3、对关键环节细化审计事项

    在每个关键环节又要细化审计事项,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切入点。审计人员需对实施跟踪审计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组成比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将工程量大、隐蔽程度高、事后审计困难的工程确定为审计重点,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计量特点确定审计控制点。在审计实施阶段,通过恰当时机切入审计控制点、合理采用审计方法及辅助工具,提高审计成效。

    二、处理好跟踪审计与工程建设管理的关系

    从省内的高速公路建设体制看,项目业主一般负责筹资、作为委托方委托征迁、建设,地方政府成立指挥部分别负责建设和征迁,省级特大型投资集团也采取自行筹资建设、委托征迁的模式。无论采取哪种模式,跟踪审计均需与项目业主、建设指挥部、征迁指挥部等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打交道,需理顺与项目业主、建设指挥部、征迁指挥部的关系。理顺了这些关系,也就处理好了跟踪审计与工程建设管理的关系。

    但是不能否认,在跟踪审计模式下,由于项目管理和跟踪审计的工作范围、要求不尽相同,无论项目建设如何实施,站在审计的角度还是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业主和建设单位的角度,既然已经实施跟踪审计,就得为这些问题“背书”,从而造成跟踪审计不由自主地侵入了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影响了跟踪审计的独立性,也加大了审计风险。

    因此,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独立性,另一方面要选准关键环节的关键问题,达到跳出项目看项目的境界。从省内的情况看,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一般比较关注招投标环节、计量支付环节、变更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如何处理好与建设管理的关系也决定了跟踪审计能否成功。

    1、招投标环节:

    从现阶段省内的高速公路招投标情况来看:设计单位、各类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均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部分有统一要求和标准的建筑材料一般也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投标,整个招投标过程由项目业主或建设指挥部实施,省交通主管部门和省重点工程招标办自始至终予以监督和指导。对全程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的招投标事项发表的审计意见也仅限于两个方面:一是该事项是否应招投标,二是招投标的程序是否恰当。而这两个方面国家的规定也是非常的清楚,跟踪审计单位照章办事无疑问题不大。

    2、计量支付环节:

    省内大部分的高速公路建设采用委托代建制,在这种体制下,项目公司和代建单位根据委托代建协议,由代建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计量支付进行实质性的把关,项目公司基本上只实施形式上的支付前的审核,在项目结束后按代建协议与代建单位算总账。

跟踪审计的实施,跟踪审计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计量支付证书的审计,有效的弥补了项目公司在实质性审核方面的不足,也加强了计量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这一点上 ,作为项目业主无疑是接受和认可跟踪审计的。

    3、变更环节

    工程变更是完善工程、弥补设计缺陷的一种手段,亦是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工程变更也有可能成为不诚信承包商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途径,因此确认工程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是保证工程造价控制在有效范围内的主要工作。跟踪审计机构应当把对工程变更的审核作为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往往存在参建各方办理变更不及时、跟踪审计单位获取的变更信息不对称等情况。跟踪审计单位需要充分利用参与跟踪的优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技术分析,主动提出优化建议,为项目业主提供决策依据,让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跟踪审计有所作为。

    三、处理好跟踪审计与工程咨询、服务的关系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审计机构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不受被审计对象干扰,严把监督关。同时,要注意妥善把握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这是《指导意见》对参与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地位和作用的一个明确定位。这个定位对审计单位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要求审计单位在审计与工程咨询两个不相容的业务之间找准位置:一方面作为实施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超脱在建设项目实施之外,是真正独立的工程建设监督者,它的职责应是:参与工程造价形成每一个环节的相关主要活动、了解工程造价形成的来龙去脉,发现问题,向相关单位(包括委托方、代建方、施工单位、建设配合单位等)指出问题,必要时向行业主管单位、国家审计部门报告问题。另一方面又要求跟踪审计机构及时提出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索赔、材料价差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合理化书面建议和咨询意见,促进高速公路项目节约投资,加强管理,杜绝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跟踪审计单位在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的同时,经常被要求“提供咨询以解决问题”,项目公司和代建单位在碰到问题时追着审计单位要答案。确实,这里面有项目建设单位信息不对称的因素,但更多的是项目建设单位认为既然有审计单位参加跟踪,便是万事包干,以后万一有问题也是审计单位定的,可以推脱责任。如果跟踪审计机构把握不准,“头脑发热”,随意的发表咨询意见,是很难保证跟踪审计的顺利实施的。

    鉴于此,跟踪审计机构要做到跟踪审计不越位,缺位不补位,只提建议,不代替管理,始终不离开监督岗位和审计职能。这是项目建设单位与审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有管理权,而跟踪审计单位只能就问题论问题,由项目建设单位决定是否采纳。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相应管理责任,跟踪审计机构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浙江中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周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