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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事宜的说明

-- www.zjzj.net 2020-10-21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各有关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并直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旧版注册证书(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需统一换发新证,申请人将两寸彩色照片一张送至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延续合格名单后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领取证书并发放相关申请人,申请人在领取新证书的同时交回旧证书。已有新版注册证书的注册人员无需换证,可直接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加盖延续合格章或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统一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