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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关于公布浙江省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6-06-14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综合信息]

浙建站市〔2016〕39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依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6〕20号)等文件规定,我们组织了浙江省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经审核,共有23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8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为合格,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州中瑞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待整改。

    定期检查待整改的企业应自通知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企业属地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资质。企业不重新申请资质的,由造价管理机构提请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各市要加强对省内造价咨询企业在各地已设立的分公司(派出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切实保证咨询成果质量,对违反规定的执业行为应及时通报总公司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浙江省2016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结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