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2022年6月17日,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通过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标准》针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对象不同和管理方式的差异,明确相应建设要求和标准,提出成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设阳台(平台)、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设置卫生间,提倡采用数字化技术建立智能化管理和智慧服务体系,具有创新性。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内容完整,指标合理,技术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践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