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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年

革故鼎新 勇往直前——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与改革

-- www.zjzj.net 2019-09-1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70周年]

  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年,是不断创造伟大奇迹、彻底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70年。历经70年的发展,我国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日益显现,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发展历史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始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为了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逐步改革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制度,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计经委于1993年6月联合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同年9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出台。自此,以"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为改革思路,各市(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开始了按月(或季)发布主要材料市场信息价以及其他材料价格指数,并据以计补材料价外差。材料信息价的发布标志着我省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从此起步。其后,我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动态管理也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2004年颁发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了省和设区的市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定期采集、测算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2007年,浙江省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统一测算口径和测算方法,按季公布建筑工程18类工种月工资和日工资价格信息,为合理确定我省各市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对保护我省建筑劳务市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08年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开始了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发布工作。201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人工市场信息价按一类、二类、三类人工分别进行测算。

  在建设工程原材料及建筑劳务人工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2008年浙江省建设厅颁布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正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

  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2016年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我省对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调整,发布了《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明确了 营改增后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内容调整为含税信息价、除税信息价两个部分。 

  二、改革进行时

  2017年8月,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具体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思路。将工程造价信息的内涵和外延拓展至包括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人材机计价要素以及计价市场管理、咨询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以掌握市场动态为出发点,以服务建设市场为落脚点,用数据说话,从实际出发,建动态联系。

  二是制度保障。2012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长令296号),以信息工作为突破口,推出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工程结算价信息报送制度。通过收集信息、掌握信息,对三项价格进行对比分析、预测价格发展态势、制定可行有效政策、正确引导并约束市场行为。

  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统一价款结算口径和计算方法,组建造价信息网络平台,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现行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客观反映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和机械市场的变化情况,从根本上解决我省计价体系中定额人工偏低的矛盾。浙江省建设、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作用和使用效力,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采用当时当地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另外还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抓好信息员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造价信息采集、发布、监控机制,规范和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是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在反映造价变化规律、预测投资趋势、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2017年我站开展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综合造价指数(以下简称“综合指数”)和单项造价指数(以下简称“单项指数”)测算工作,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自2018年起按月发布综合指数和单项指数。

  2019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长令378号)出台,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了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以及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指标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监测。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造价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造价管理和服务能力,我站于2019年1月启动造价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的研究建设工作。在规范全省价格信息统一编码的基础上,初步实现了全省各市2019年上半年人工、材料价格的动态变化、价格水平横向及纵向的对比、造价综合指数的走势及分析建议等的实时展现,工程造价数字化转型向前迈进。

  四是公共服务。通过“浙江造价信息网”,免费向社会提供《浙江造价信息》电子期刊,通过期刊和网站,按月向建设市场提供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各类计价要素信息。同时,为更好地助推建筑业发展,先后编辑发布了《价格信息—“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专刊》、《价格信息—“绿色建筑”专刊》、《价格信息—“住宅全装修”专刊》等。

  三、展望未来

  壮丽70年,奋进新时代。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动态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数字造价管理”的落地实施,统筹分析数据,形成更为科学的指标、指数,在造价信息数字化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计价依据数字化、信用评价数字化、纠纷调解数字化、指数指标数字化等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业务全覆盖、纵向全贯通的数字化应用体系,努力谱写浙江省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