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25〕10号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注册在我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近5年完成的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征集范围
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类型。
三、征集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二)项目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可推广性,重点总结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对城市更新的支持作用。
(三)项目应由申报企业独立完成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图文设计稿(参考附件2: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集图文示例)和咨询报告书复印件。
项目图文设计稿中的工程造价指标(以下简称“指标”),需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指标采集分析标准》(DBJ33/T 1294-2023)(以下简称“《指标标准》”)提取,未涉及的创新指标可参照《指标标准》提取(参考附件3: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示例);提取指标时,应提出适宜同类项目的指标体系并注明指标单位及计算公式;指标应明确数据来源,宜按照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等优先顺序采集;申报表中“项目解决的具体问题”需用专门指标体现;若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需描述“四新”对指标的影响。
四、征集流程
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的征集按照“企业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定”流程进行。
(一)企业申报(2025年7月15日—8月15日)
8月15日前,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份电子版一份发省造价管理总站电子邮箱,发送主题为“申报企业所属地市+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
(二)市级推荐(2025年8月16日—9月30日)
8月31日前,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报材料分类分地区整理后发送至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月30日前,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本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高于本市各项目类型申报总量30%的比例确定本市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推荐清单(见附件4),对每个推荐案例出具不少于300字的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推荐函(见附件5),并提交本市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整体推荐情况介绍。推荐案例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省造价管理总站。
(三)省级评定(2025年10月1日—11月30日)
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案例进行初评、核查和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和公布。
五、其他事项
入选的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在浙江标准造价网站(https://www.zjzj.net)公布,编制《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集》,每项典型案例通过浙江标准造价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加分。
联系电话:0571-89892104,88050375 市场监管室
电子邮箱:zjzjtongji@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8号1218室
附件:1.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申报表
2.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图文示例(word版)
3.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指标示例
4.XX市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推荐清单(Excel版)
5.浙江省城市更新工程造价咨询典型案例推荐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