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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2019年第6期造价管理工作动态

-- www.zjzj.net 2019-06-1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工作简报]

省部动态
△《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省站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9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活动
△2019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研修班开班


市地动态
△台州市造价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专题学习会
△绍兴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暨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法务宣传推进会顺利召开
△台州市开展一季度工程造价从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
△衢州市造价管理站开展“三服务”活动
△舟山市造价协会举办《建设工程造价法律实务》培训会




省部动态


《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布,是继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后,投资领域的又一标志性事件,条例的公布施行,对推动政府投资治理现代化、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条例立法目的明确,科学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强调有效发挥各种投资方式的独特功能,将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规则化到决策程序中,  对投资年度计划涉及的各环节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明确了监管责任和各方法律责任条例。对政府投资决策、实施、监督管理等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推进了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

   条例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省站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按照厅直属机关党委部署要求,省造价管理总站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以一堂直抵人心的警示教育课拉开活动序幕。

  5月24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警示教育片。大家被片中案件强烈震撼,既对案件当事人感叹惋惜,更是警醒、反思,提醒自己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支部纪检委员通报了近期省纪委对数起违规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

  邓文华书记强调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做到头上有尺,时刻保持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是要做到心中有戒,时时刻刻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三是要做到脚下有线。务必牢记红线不可触碰、底线不可逾越,既要管好自己,同时也要管好家人、提醒好身边人。

  5月30日,邓文华书记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讲解民警通过实物、图片、文字、影音等多种形式,以案示纪、以案说法;全体职工通过视频观看监狱监区监舍、劳动改造场所,现场感受服刑人员在狱中的改造生活;通过观看《忏悔录》, 听取几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从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并接受改造的心路历程和忏悔报告,警醒每一位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珍惜人生、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生活和家庭,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省造价管理总站党支部将深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将警示教育和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结合起来,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为全力推进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证。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9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建设人”主题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开展2019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工作。

  选树活动坚持以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群众性为衡量标准。推荐对象应当能够生动诠释和塑造造价人、造价行业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和工匠精神,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特别强调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创新精神、担当意识和百姓情怀。

  在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经初步评审,确定李瑾等20人入围2019年度“最美造价人”提名候选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20个集体入围2019年度“最美造价集体”提名候选集体,目前正在事迹展示、公众投票阶段。

  后续还将通过领导小组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10名(个)2019年“最美造价人(集体)名单,并向省建设厅推荐1-2名(个)最美建设人(集体)候选名单。



2019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研修班开班

  为适应新时代造价管理工作要求,提升造价管理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创新发展,省造价管理总站委托浙江大学组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研修班。

  5月27日,研修班在浙江大学开班。省造价管理总站韩英副站长作开班动员。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阮连法、建筑工程学院工程教育与培训中心主任王佳萍等学院领导出席开班仪式,金华市造价管理站盛艳婷副站长代表学员发言。全省造价管理机构和部分品牌咨询企业代表共70人参加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

  韩英副站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强调了举办研修班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学员提高思想认识、学有所获,勤于思考交流、学有所悟,理论联系实际、学有所用。

  浙江大学高度重视本次造价行业研修班,做好了充分的教学准备,课程设置既包含理论讲解,又有实践指导;既有政治经济形势分析,更有行业前沿知识解读,还有对工程造价行业“放管服”改革等热点问题的研讨,全力确保圆满实现培训目标。

  
市地动态


台州市造价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专题学习会


  近日,台州市造价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专题学习会,坚决贯彻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动警示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会议学习《关于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台纪通〔2019〕5号),会议强调这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均有可能在我们党员身上发生,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纠正。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八讲,进一步明确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立场,作为一名党员,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会议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造价工作的奋斗目标,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造价服务全部工作中,要依靠人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绍兴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暨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法务宣传推进会顺利召开


  近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暨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法务》宣传推进会在绍兴市举行。市级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全市各建设管理、造价咨询、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等共计280余人参加会议。省建筑业管理总站副站长吴伟民、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泳等领导出席,会议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茹志水主持会议。

  吴伟民副站长介绍了全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背景,并通过总结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探索,分析了当前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对如何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出三方面发展建议和要求:一、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应以设计为主导,策划要先行,造价是灵魂,重点是对建设业主的意图全面了解。二、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针对性的补其短板,用经济的管理得手段去优化管控,成为整合供应链能力的企业。三、发挥团队精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加强发改、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建设模式。

  徐泳副秘书长对绍兴市建筑业和造价管理工作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肯定,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要把握机遇,突出重点,深化试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EPC,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培育一批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为核心业务的领跑企业,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绍兴建筑品牌。

  会议还邀请了行业专家分别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法规及实务》、《工程总承包(EPC)的造价及法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进行现场指导授课。

  本次会议内容丰富、观点新颖,传递及时,三位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与会人员的认可与赞赏,提高了与会人员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EPC)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本次会议成果丰硕,取得圆满成功。



台州市开展一季度工程造价从业行为暨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


  为规范台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今年一季度,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联合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台州市范围内集中进行工程造价从业行为暨咨询业务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了在台州市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7家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其中1家企业检查不合格,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企业管理方面,存在造价咨询合同未采用当期示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完整;未按省操作规程及质量导则要求,无质量控制系统,或质量控制系统和操作流程、制度和办法流于形式、照抄照搬;三级复核执行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二是成果档案方面,档案中归档资料不齐全;部分咨询企业200万以上项目缺咨询效果评价表或没有委托人盖章;档案装订不符合要求。三是咨询质量方面,新增单价对涉及到正确组价的要素如材质、规格或取价基期等描述不全、不详或错误,定额套用有误或与特征描述不一致;不同专业间有些措施费、规费计取不统一、涉及营改增的工程结算项目对税金计取方式未作说明;措施项目取费与施工合同约定不符、措施费漏计、未按相应费率计取,该计入措施费的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等问题;工程未按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结算,部分材料价格未提供业主确认书面资料。

  台州市造价管理处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提高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



衢州市造价管理站开展“三服务”活动


  衢州市造价站多次走访企业和项目开展“三服务”活动。近日,衢州市住建局张晓宏副局长带领造价站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一行赴衢州市快乐运动小镇专班、项目公司衢州宝冶开展“三服务”活动。

  在听取运动小镇专班和衢州项目公司介绍后,与会人员就项目管理、造价控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需解决事项给予了指导。针对项目公司在体育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困惑和难点问题。衢州市造价站站长孙燕站长专门邀请了省造价协会邵铭法会长等相关专家到体育中心项目管理公司。双方就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造价管理等进行了面对面、全方位探讨,为体育中心项目今后的项目管理理清思路,指引方向,并得到了运动小镇专班和衢州项目公司的大力赞许。



舟山市造价协会举办《建设工程造价法律实务》培训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会员单位准确理解该解释条文,并解读国家标准《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的相关规定,舟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近日在舟山浙大圆正海际酒店举办专题培训会,来自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施工企业等相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由协会秘书长傅佩红同志主持。

  本次培训邀请了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世忠律师进行授课,以“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务问题”为主题,周律师结合《建工司法解释(一)》、《建工司法解释(二)》、《浙江省高院指导意见》及其他成文或主流观点,从不同角度深入解读了建设工程造价实务中常见的十八个专业法律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每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次培训授课内容详实丰富,实务指导性强,对提高我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应对能力和帮助建设各方主体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获得了参训人员的肯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