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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规范

关于印发《设备参考价和机械台班租赁价》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1-03-08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价格信息-价格规范]

浙建站造[200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经济权益,促进建设市场进一步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1999)1号以及省建设厅、省计经委浙建定(1993)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二○○一年三月起发布设备价格信息和机械台班租赁价格信息。

    一、 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提出的"市场形成价格、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加强动态管理"和"市场竞争、宏观调控、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等一系列改革思路,及时发布公正合理的设备价格信息和机械台班租赁价格信息,为投资、设计、施工、建设、审计、咨询、金融等单位(部门)提供编制、审核预结算的参考依据,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促进我省"十五"计划的完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 分类

    (一) 设备分类

    根据设备的用途,分以下五类:

    1、 水系统设备:各类水泵、冷却塔、冷热水机组等;

    2、电器设备: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变压器、配电柜等;

    3、空调设备:制冷、制热空调器、风机盘管、加压风机等;

    4、消防设备:烟、火探感探测器、灭火设备等;

    5、其它设备:小型建筑机械设备、人防设备等。

    (二) 机械分类:

    发布机械台班租赁信息的机械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打桩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

    三、 价格性质

    常用设备价格信息和机械台班租赁价格信息均属参考价。设备的运杂费和采保费可另行计取。机械台班租赁价格反映市场行情,不包括机械进退场费,每台班以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甲乙双方根据本价格,自行议定浮动幅度或浮动值,据以签定合同并依法结算。

    四、 发布、解释权限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和我省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常用设备价格信息和机械台班租赁价格信息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发布、统一解释。

    五、 发布形式和时间

    通过《浙江造价管理(信息副刊)》印发,自二○○一年三月份起发布第一期,以后每季度发布一次。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一年三月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