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文件精神,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评审规则(试行)》,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