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2)》(以下简称“计价办法”)编制组于2003年7月1日至2日在杭州锦湖度假村召开第二次编制工作会议。会议由专家组副组长、“计价办法”主编李小林主持,编制组成员、各专业定额主编以及有关专家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名单附后)。会议首先由专家组副组长、“计价办法”主编汪亚峰介绍了“计价办法(讨论稿)”的编制过程、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与会人员进行了一天半的认真讨论,最后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专家组组长沈联民作会议总结。会议肯定了“计价办法”编制组前阶段的工作成绩,同时对讨论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计价办法”作为今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应尽可能与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相衔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应作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主要的计价方法。 二、“计价办法”中要单独设置专用名词解释的章节,对于综合单价、标底、成本价等名词进行释义。 三、对“计价办法”中“成本价的界定和分析”一章作调整修改,只对成本价的界定和分析提供其方法,不出现具体数字作为界定是否低于成本价的标准。 四、明确工程造价形成过程中发包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及造价工程师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和地位。 五、“工程造价的调整与结算”一章中应补充完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的调整方法,例如:可调单价的调整、暂定材料单价的调整等。 六、推进工程审价体制的改革,改目前工程竣工事后审价为工程造价全过程监控、管理,增加工程造价结算报告备案制度,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以增加工程结算的透明度和社会各方监管力度。 七、“计价办法”修改完善工作应于7月23日前完成并报汪亚峰,具体分工如下: 工程造价的构成及含义、名词解释:韩英 有关计价活动各方主体的职责、地位:张金星 有关计价活动的整个程序:袁强青 第四章工程成本价的界定和分析的修改:李仲尧 第五章工程结算与调整的修改:胡建明、邱学明、俞富桥、姜国庆 附录“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的修改:郭建国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2)》编制组 二○○三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