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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年

开拓创新 展望未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成果及展望

-- www.zjzj.net 2019-09-18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70周年]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趋优化,技术显著提高,实力明显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建筑业更是发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历史性的变化,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社会贡献显著提升,走出去发展成效显著,工业化建造成效显著,质量意识提高显著,技术创新进步显著。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适应建筑业的改革和转型发展,不断完善计价依据体系,推进计价依据改革,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我省计价依据的发展历程

  (一)1984版计价依据

  1984年,浙江省建筑定额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前身)成立伊始,就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84版),经浙计经施〔1985〕5号文批准发布,于198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满足了建设工程项目的计价需要。

  (二)1994版计价依据

  1994年省造价总站负责主编了《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全国统一安装工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并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版定额是根据“控制量、指导价”及“量价分离”的改革方针编制的,为便于使用,采取定额与基价合编的形式,采用的是定额计价法。

  (三)2003版计价依据

  2003年7月1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在当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十分薄弱。为了解决从预算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省造价总站按照国标清单的要求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组织修编了浙江省建设工程和计价依据(2003版),包括《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等,自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四)2010版计价依据

  为了适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和我省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展需要,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省造价总站于2009年6月开展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修编工作,通过修编,形成《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等成果,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了专业体系,加强了工程计价配套计算机软件管理与应用工作,有利于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

  (五)2018版计价依据

  2017年5月,我省启动了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坚持适度超前、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以市场为导向的总体要求,2018年10月,第一阶段编制成果(包括《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8部定额)审定通过,由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实施,自2019年1月1日期施行。是指导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2018版计价依据第二阶段《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7部定额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2019年底完成送审稿。

  二、我省特色计价依据的编制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

  由于时代的发展,建筑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筑节能项目的工程造价,省造价总站联合各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完成了《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作为2003版计价依据的补充项目,与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配套使用,《节能定额》中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对建筑工程中涉及预拌砂浆的常用定额子目单独列项进行了编制,并对没有单独列项或其他专业工程中涉及到预拌砂浆的定额子目如何调整做了详细说明。

  (二)《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

  为满足我省加固工程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造价总站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完成了《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作为《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补充定额,与其配套使用。

  (三)《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1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提出了要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我省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适应建筑产业化市场的发展,满足工业化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省造价总站于2015年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并于2016年发布实施,作为2010版计价依的补充并与其配套使用。此后,还受邀参与了国家《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编制,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建造方式转变。

  (四)《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全面提出了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各项具体要求。为此省造价总站专门制定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对促进我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深化计价依据解释服务

  2017年,为响应“最多跑一次”的政府服务改革目标,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工作,省造价总站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规定》,实施“互联网+定额”,开通定额解释网上咨询通道,组织建设相关各方召开定额解释咨询会,通过网上网下全年共受理并回复定额解释申请,为建设各方主体及时解决工程造价中的问题。

  对于复杂问题,需要工程建设各方(包括中介机构)人员同时到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可以由各方人员到场后现场作出解释。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收集整理相关计价依据共性问题适时发布综合解释。

  四、对我省计价依据发展的展望

  当前,互联网等新技术与传统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的结合是大势所趋,政策所向。作为造价管理部门正在积极响应,深度落实,探索传统造价依据编制工作的改革转型。

  为适应建设市场改革、发展的需要,探索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创新与发展,改革工程定额的静态管理模式,促进工程定额编制依据的市场化,提高工程定额管理的信息化,更好地发挥工程定额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推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我省正在研究开展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工作。

  运用“互联网+定额管理”模式,开发工程定额的动态管理系统,形成生产一线人员参与、编制专家把关、专业部门管理的多层次、多专业、多部门的工程定额动态编制与管理工作体系。实时监测建设市场工程造价的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应定额水平;修改完善相关工程定额内容;及时编制补充定额。呈现工程定额编制与管理的市场化、动态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通过动态管理,使工程定额项目紧随建设市场创新发展不断充实完善;工程定额内容紧跟施工技术的进步不断修改调整;工程定额水平紧贴建筑市场实际不断调整合理。强化工程定额项目编制的及时性,提高定额项目使用的时效性、工程定额项目适用的针对性,提高工程定额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更好地为我省工程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服务。

  五、结束语

  奋进新时代,迎接新挑战,开启新征程。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可执行、补短板、有规则、重持续”发展,振奋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工程造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